乌市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 严禁私自交易
中国新闻网6月12日报道
通讯员方有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动车转移登记等业务的工作措施》于6月9日起实施。根据该措施,乌市将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严禁私自进行车辆交易,车辆年审须持身份证办理。
中国新闻网6月12日报道
通讯员方有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动车转移登记等业务的工作措施》于6月9日起实施。根据该措施,乌市将加强二手车交易管理,严禁私自进行车辆交易,车辆年审须持身份证办理。